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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建局今年共发放住房货币补贴180多万元

发布于:2011年12月30日 来源:深圳侨报 浏览:1781 次

 

让低收入者“有所居”

    2011年,龙岗区全年共为全区低保无房家庭以及低收入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共发放货币补贴180多万元。目前,龙岗区对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已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龙岗区结合实际,按照《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确定了以“货币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基本原则。从2009年1月1日起对辖区低保无房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货币配租,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89元,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今年3月,龙岗全区低保无房家庭实施货币配租工作启动,经过严格的受理、审核、公示等阶段,全年共对188户辖区低保无房家庭共计462人,发放廉租住房货币配租资金94万多元,全区低保家庭住房货币化补贴实现了全覆盖。

    此外,龙岗区还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合格,但未能入住或选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实行了货币补贴政策,2011年共计有474户保障性住房合格家庭共计1331人选取了货币补贴方式,全年共拨付货币补贴86万多元。

    这些灵活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受到龙岗区户籍低收入者的欢迎,不仅避免了目前经济适用房因地理位置、低收入者无力负担等众多原因引起的种种问题,而且十分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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