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定任命胡嘉东、华振强、高旭敏为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昨日,龙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龙岗区2011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报告的决定》、《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龙岗区2011年财政超收安排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胡嘉东、华振强、高旭敏为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田卫东为龙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叶鹏为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麦旺枝,副主任钟展球、陈启聪、杨钦星、何小培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曾稳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龙岗区2011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草案)和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调整计划的议案》。2011年,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资金总量466314万元,比年初计划的533119万元减少66805万元。会议认为,龙岗区政府对区2011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是在不影响安全、市容环境提升和民生项目的前提下,考虑各种综合因素决定的,是根据龙岗区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保增长”的要求,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效应,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切实措施,符合实际、客观可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龙岗区2011年度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及超收安排报告的议案》。2011年,龙岗区级全口径税收342亿元,比上年326亿元增长4.91%;全区可支配财力118.76亿元,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抵,当年财政结余0.2亿元。会议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岗区各经济管理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创新理财思路,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使龙岗区经济延续了回升向好的良好态势,经济的持续发展为财政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2011年龙岗区财税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四届八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认真履行职责,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巩固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区街公共服务的均衡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促进了龙岗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